音乐与舞蹈学(专业代码:130200)
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
学科简介
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,fg电子平台app下载获得国家一级硕士音乐舞蹈学学位授予权。 2012年正式招生,研究方向为《音乐创作与演唱研究》、《舞蹈表演与教学研究》;2013年调整为《音乐学》、《舞蹈学》方向;2014年调整为《音乐创作与教学》、《音乐表演与教学》与《舞蹈表演与教学》方向。
《音乐创作与教学》方向旨在培养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、科学研究能力和一定的音乐创作才能,并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创作出有一定质量水平的音乐作品,在高等院校、艺术院校、中小学、企业事业单位等部门能胜任教学、研究、宣传等工作的高层次、应用型音乐创作专门人才。
《音乐表演与教学》方向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,较强的音乐理解力和表现力,了解学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,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。在高等院校、中小学、企业事业单位等部门培养能胜任教育、研究、宣传等具体工作的高层次音乐表演专门人才。
《舞蹈表演与教学》方向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的舞蹈理论基础知识和技能,对舞蹈教育的社会功能与作用、舞蹈与音乐以及舞蹈教学的理论和方法进行深入研究,在高等院校、舞蹈学校、中小学、文化馆站、企事业单位等部门能胜任教学、研究、宣传等工作的舞蹈高层次教育人才。
培养目标
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自觉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艺术、学术作风,有从事舞蹈事业的敬业精神和进取精神。
掌握本专业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;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,能用以阅读本专业的外文图书资料;具有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、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某一方面艺术、技术工作的能力,并具有创新精神;具有健康的体格。
研究方向
1.音乐创作与教学
2.音乐表演与教学
3.舞蹈表演与教学
学习年限
实行3年的学制。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最少为2.5年,最长不超过3.5年。
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
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,包括课程学分和必修环节学分,其中学位课不低于12学分。具体课程设置如下。
公共课
课程编号 |
课程名称 |
学时数 |
学分数 |
考核方式 |
是否必修 |
240101 |
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|
36 |
2.0 |
笔试 |
必修 |
130001 |
硕士英语 |
64 |
3.0 |
笔试 |
必修 |
200007 |
专业英语 |
|
1.0 |
笔试 |
必修 |
240103 |
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|
18 |
1.0 |
笔试 |
必修 |
学位课
课程编号 |
课程名称 |
学时数 |
学分数 |
考核方式 |
是否必修 |
|
二十世纪音乐舞蹈 概论 |
32 |
2.0 |
笔试 |
必修 |
200302 |
音乐舞蹈名作赏析 |
32 |
2.0 |
论文 |
必修 |
200503 |
艺术理论与美学原理 |
32 |
2.0 |
笔试 |
必修 |
|
艺术文献研究与论文写作 |
32 |
2.0 |
论文 |
必修 |
200306 |
世界民族音乐舞蹈 概论 |
32 |
2.0 |
论文 |
必修 |
200502 |
文学与艺术名著导读 |
32 |
2.0 |
论文 |
必修 |
选修课
课程编号 |
课程名称 |
学时数 |
学分数 |
考核方式 |
是否必修 |
200103 |
音乐作品分析 |
32 |
2.0 |
论文 |
选修 |
200104 |
多声部音乐编配 |
32 |
2.0 |
作品 |
选修 |
200105 |
创作实践与教学研究 |
32 |
2.0 |
考查 |
选修 |
|
作曲基础与理论研究 |
32 |
2.0 |
考查 |
选修 |
|
音乐创作与采风 |
32 |
2.0 |
作品 |
选修 |
|
西方现代作曲技法 概论 |
32 |
2.0 |
考查 |
选修 |
|
声乐演唱与教学 (美声、民族) |
32 |
2.0 |
考查 |
选修 |
200106 |
声乐教学实践与理论研究 |
32 |
2.0 |
考查 |
选修 |
200301 |
音乐课程与教学 |
32 |
2.0 |
考查 |
选修 |
|
音乐表演与舞台实践 |
32 |
2.0 |
考查 |
选修 |
|
舞蹈创作与表演研究 |
32 |
2.0 |
笔试 |
选修 |
200203 |
舞蹈课程与教学 |
32 |
2.0 |
考查 |
选修 |
170055 |
学与教的心理学 |
32 |
2.0 |
笔试 |
选修 |
200201 |
舞蹈创作 |
32 |
2.0 |
考查 |
选修 |
200204 |
舞蹈素材研究 |
32 |
2.0 |
考查 |
选修 |
200207 |
文艺节目策划(晚会) |
32 |
2.0 |
考查 |
选修 |
必修环节
课程名称 |
学分数 |
是否必修 |
教学实践 |
1.0 |
必修 |
学术报告 |
2.0 |
必修 |
专业汇报 |
1.0 |
必修 |
培养方式、考核方式及要求和学位论文要求
1、音乐舞蹈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需举办一场音乐会,其纯表演时间不少于30分钟。
2、学位论文要求2万字以上,其写作应当材料确凿、论点鲜明、论据充分、论证有力、图例清晰、逻辑严谨、结构合理、语言通顺、格式规范,必须充分体现学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的学术能力。
参见《江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》。